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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器年检超期,每天罚30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10:52  贵州都市报

  

计价器年检超期,每天罚300?

  计价器年检超期,每天罚300?

  测试机构作出解释,希望出租车及时年检

  金黔在线讯 昨日上午,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77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因种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计价器进行年检调试,年检机构称,每辆车超期每天处罚300元。他们每人都将被处罚上万元,这种过高的处罚却没有依据。

  出租车司机透露,自从贵阳市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按计价器收费制度以来,贵阳市的出租车已发展到目前的近4000辆,出租车均被要求到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对计价器进行年检,如果超期不检,将被处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师傅称,按照省计量测试院每天300元的处罚标准,他总共超期了40多天,处罚金将超12000元。很多出租车司机称,对这一过高处罚表示不理解。

  昨日中午,贵州省计量测试院陈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规定,出租车计价器每年需要按时年检和调试,否则计价器可能处于失准状态,造成打表收费失准,损害乘客及司机的利益。为严格这一规定,测试院每年都加大对出租车司机的宣传,但每年均有几十名出租车司机不守规定,为此测试院曾口头警告过要按规定处罚。根据《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要求,出租汽车计价器未按检定周期检定或超周期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样处罚算下来每天可能不止300元。这与司机误认为的“超期每天处罚300元”是两个概念。

  陈主任表示,希望所有出租车司机都严格按照规定对计价器进行年检和调试,以确保计价器的真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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