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两员工监守自盗
双双获刑
本报海口10月28日讯(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金菊 通讯员 张为群 黄燕)俗话说,家贼最难防。海口家乐福超市金龙店两名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几次合伙将仓库里的物资盗出销售并用于个人挥霍。两人近日因此双双获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为海口家乐福超市金龙店防损部保安员,被告人钟某为海口家乐福超市金龙店杂货处员工。2009年4月15日、5月11日、5月14日,被告人杜某、钟某三次利用职务之便,合伙盗走家乐福超市金龙店仓库内的58箱食用油等物品,得款后平分并用于个人挥霍。
海口市龙华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钟某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杜某、钟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均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决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