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同一站点线路不得超12条带宠物狗上车司机可拒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14: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从下月起,在同一中途车站停靠的线路不得超过12条,同一个站二十多条线路扎堆的现象将得到规范。而养宠物的市民也要注意,不要携带宠物狗上车,否则司机可以拒绝为其服务。

  一个中途站线路不超12条

  时下,不少公交站点线路过多过密,对交通造成影响,《条例》规定,公共汽车电车中途车站设置的站距一般为500米至1000米,在同一中途车站停靠的线路不得超过12条。

  而为了解决站点的缺口问题,《条例》规定新建或者扩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轨道交通车站、航空港,大型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商业区、旅游景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10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以及需要设置客运服务设施的公路等,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图时,应当对公共汽车电车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进行规划设计或者预留用地。

  临时调整要在7天前公示

  近期,由于广州施工较密,受施工影响的路段36条,共466个公交站,使公交站点和线路的临时调整也较密。不少市民反映临时调整公告的时间太短,市民不适应。《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临时设置或者调整运营线路、站点的7天前,在线路各站点告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但紧急情况下临时设置或者调整运营线路、站点的除外。

  条例还规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公共汽车电车专项规划草案和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计划草案的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形成草案后,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汽车电车线路设置、调整计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在组织实施20日前向社会公布。

  带宠物狗上车可罚200元

  条例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有刺激性气味以及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物品乘车;不得妨碍公共汽车电车驾驶员驾驶、影响行车安全;不得携带超大、超重、超长或者可能污损车辆、伤害其他乘客的物品;不得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动物上车;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及行动不方便者,应当有成年人陪同乘车。驾驶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其中,如违反规定带宠物狗上车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可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