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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大代表: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15:12  南海网

  

海口人大代表: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日增200辆,交通违法严重,海口人大代表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把脉”城市电动车管理

  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龙华路一中路段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乱穿行。本报记者李小岗摄

  逆行、混行、超速、超员、闯红灯……用这些让人胆战心惊的词语来描述海口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现状并不为过。据海口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该市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2008年增至13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数13.5%,而2009年仅仅截止8月,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已达10人,超过去年同比数16%。

  城市电动车日益增多,相反的是关于电动车管理的立法却停滞不前。28日上午,海口市人大举行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围绕海口市电动车管理问题,参会的人大代表与海口交警、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为,电动车的不断增多说明老百姓有所需求,应以人为本,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让电动车既能为老百姓出行创造条件,又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

  海口电动车日增200多辆

  引发交通事故数量同增长

  据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省电动车有20多万辆,仅在海口市就至少18万辆,并正以每日约200多辆的速度增长,相较该市汽车保有量近16万辆而言,电动车占据了“半壁江山”。

  与城市电动车数量一起增加的,还有电动车带来的重重问题。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表示,目前海口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严重。主要有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超员乘坐、闯红灯,甚至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二是机非混行突出。按照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目前海口部分道路如国贸区、蓝天路、西沙路、博爱路、中山路、新华路等路段均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尤其是路口没有安全等待区,造成路口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现象十分突出,给规范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是安全性能严重超标。设计时速达到40公里/小时,相当于摩托车的速度,没有脚踏板,体积大大超过摩托车,搭载3、4人,违反国家标准,刻意追求“机动化”指标,降低电动车安全系数。四是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驾驶培训,增加安全隐患。五是交通事故赔付问题难以解决。电动车均未购买第三者保险,加上此类车辆交通事故高发,死亡受伤人数大幅度增长,导致事故的死亡补偿、伤害赔偿、责任认定等问题复杂化,当事人之间经常因赔付问题纠缠不清,投诉不断,不利于社会稳定。

  据统计,2009年1至8月电动车事故共发生3379起,死亡10人,受伤84人,经济损失50311元,占事故总起数的27.24%,占死亡总人数的16.67%,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81.2%,其中适用普通程序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25%,受伤人数上升71.43%,经济损失上升73.19%。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都是电动车闯红灯、违规逆行以及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原因导致。[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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