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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养老护理设施供需矛盾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15:34  新民晚报

  一边是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一边却是养老护理设施供需矛盾突出,使得本市不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得不到应有的养老护理,生活质量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重阳节前夕,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公布的一份建议案提出,健全完善与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护理保障体系,建立独立的护理保险制度。

  把医院当做护理场所

  老年人一旦患病就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和护理机构照料,老年护理一般需要的时间较长,所花费的人力也较多,费用难以控制,导致老年护理费用不断上涨,给个人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均不负担医疗护理费用,好多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长期住院,把医院当作护理场所。

  目前,本市纳入医保定点的老年护理院只有66家,核定床位共7973张(60岁以上老人人均护理床位0.0027张),实际开放床位约为11000张。66家老年护理院分布于全市19个区县56个街镇,中心城区老年护理床位紧张的矛盾尤为突出。从全市来看,供给量只有需要量的20%左右。

  实施社会护理保险

  如何让有需要的老人都能得到恰当的护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建议案认为,应探索实施社会护理保险。

  所谓老年护理保险,又称作长期护理保险,是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长期照顾的被保险者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建议案认为,有必要在老年医疗保险之外,建立独立的护理保险制度。现有的保险体系尚缺乏护理保障,我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护理保险制度既必要又迫切。德国、日本已经实行了护理保险制度,上海可以借鉴他们的做法,结合上海的发展水平,设计护理保险方案,初步探索上海老年护理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

  目前,可由商业保险公司针对上海的收入水平、老年人的疾病和护理特点,推出商业性的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政府对这类保险业务应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对相关的护理产业在市场准入、业务开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便利和扶持。在从长远看,老年护理保险的保险费应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可择机推出政府补贴的老年护理保险。

  本报记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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