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即日起整治“黑保安”
本报讯 新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透露,全市3万名登记在册的保安将重新考试持证上岗,以前发放的保安证一律作废,重新由公安机关发放全国统一的保安员证。
据了解,以前保安行业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监管不严,管理混乱,甚至出现保安穿仿制警服、军装的现象,还有监守自盗及非法搜身、拘禁等违法行为。此次国家出台管理条例,明确规范了保安服务行为,严惩保安非法搜身、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或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者都可申请当保安,但须经公安机关严格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备案,才发给保安证上岗。
今后,保安必须由在公安部门备案、审核过的专业保安公司招聘,持证上岗并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治安总队表示,即日起重拳整治“黑保安”,彻底取缔未经审核批准的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保安培训机构,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穿着保安服装标志的企业和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否则将面临5万元罚款。
此外,如果保安泄露客户机密、删除监控记录、窥探别人隐私、监守自盗,保安公司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保安和保安公司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记者 徐其勇
网络编辑: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