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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警方运用新罪名“清剿”传销 从10月下旬开始展开为期45天的专项行动 严查“授课和组织授课”等重点人员和骨干分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3:1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宋维国)10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运用《刑法修正案》(七)公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新罪名打击传销组织,进一步推进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兰州警方于10月下旬开始部署展开了为期45天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清剿行动”。

  据了解,为了使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兰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清剿行动”领导小组,并展开依据相关法律和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推进刑法新罪名的实施,遏制传销犯罪。行动中,办案民警将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传销黑名单数据库”和工商机关“传销人员信息库”,切实加强对出租和中介组织、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做好传销人员的信息录入和比对查询工作,狠抓大要案件查处,深挖传销活动上线和幕后人员,严肃查处传销违法活动,加强对已侦破传销案件骨干成员的深挖审讯,力争抓获C级(培训员级别)以上传销人员,顺线捣毁传销窝点。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非法传销活动的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其活动规律和运作特点,适时集中收网查处,依法严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的“授课和组织授课”等重点人员和骨干分子,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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