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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七项优惠政策 学校用地 政府无偿划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3:12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记者10月29日从省上有关部门获悉,为支持教育发展,今后我省的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将享受七项优惠政策,其中新建、扩建学校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将以行政划拨方式进行提供。这也意味着目前省内各主要城镇新扩建学校、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的民心工程将有望得到进一步促进。

  据有关人士介绍,为进一步实施好全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对我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多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新建、扩建学校建设用地,各级政府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对教育工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中介服务费等进行适当减免,减半征收工程招标交易服务费;严禁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费用和没有收费依据的各种费用;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小学校校舍灾害评估中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防洪安全评估等项目的,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律免收,属企业经营性收费的,按国家标准减半收取;其他教育工程项目(含国办、集体办、民办及各类团体办学校的各类校舍及其相关基本建设工程)亦按照本优惠政策执行,已享受的各类建设工程,均不得改变其教育用途,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实施教育过程中,因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而撤点并校的原址,原则上由县级政府教育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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