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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市民仍“蒙查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矿泉水外包装须标示溴酸盐含量新规实施近一月

  本报讯 (记者张颖妍 通讯员骆明华) 根据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际标准,从10月1日起,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必须控制在0.01mg/L以内,且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溴酸盐含量。昨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超市发现,新规实施近一个月,市场上在售矿泉水的包装仍未标示致癌溴酸盐含量,市民对此也多表示不知情。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城某超市看到,饮用水货架上摆放着十多种品牌的瓶装水,但瓶上的标示却很不统一,多数品牌外包装上标示了矿物质含量、PH值和水源地等基本信息,但所有的水都没有标注溴酸盐含量。

  为什么这些矿泉水的包装上没有标明溴酸盐含量呢?东城某大型超市售货员对记者的提问感到疑惑,表示对矿泉水瓶外包装要标示致癌的“溴酸盐”并不清楚。记者随后抽访了多家超市,发现无论是大型超市还是小的士多,售货员或者店主对于矿泉水新国标都并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这些超市或者士多货架上所摆放的矿泉水、瓶装水的生产日期大多集中在6月~9月,并不见新国标实施后出产的瓶装水。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顾客,多数人对“溴酸盐”都很陌生,对其致癌性更是不知情。

  话你知

  厂家在生产矿泉水时,为了杀菌会普遍使用臭氧,由此而产生了潜在致癌物——溴酸盐。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环保局所规定的饮用水中,溴酸盐最高允许浓度为0.01mg/L。

  10月1日起,我国对矿泉水实施新国标, 对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做了严格的限定,该项指标已与国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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