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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多种保障,病重老人却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4:17  扬子晚报

  南京市秦淮区一位88岁的独居低保老人,多年来患有乳腺癌,最近病情加重,被社区和周围邻居及护理员送到医院抢救苏醒后,她决绝地表示:我没钱不能住院!她这样的人真的没有办法救助吗?其实在南京,低保户住院后可以享受大重病补助,最高的每年可达8000元;如果没钱进医院,还可申请一笔“医前救助”;住院费用发生后,如果参保了,还可参照南京居民医保的具体规定享受保障待遇,最高的可达15万元。可遗憾的是,陈月先老人远在连云港的监护人、其侄子已决定把老人带回去住院治疗,这意味着,除了每月正常的低保金,她原本可以享受的各项救助和补贴,都将因人在异地而化为零。更可惜的是,陈老和她的家属对此都显得“迷迷糊糊”。

  老人重病依然不想住院

  25日上午,秦淮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家政服务员黄月霞,像往常一样来到秦虹街道岗虹苑社区陈月先家,准备为她做家务,这是政府出资为低保高龄老人提供的家政服务。可是小黄在陈老的门上敲了很久,也没有动静。她立即电话喊来社区主任和110民警。门被打开后,只见陈月先半躺在地,已没有知觉。小黄知道老人患有乳腺癌,察看后果然发现她的胸前流出很多黄色液体,是感染后的脓水。大家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陈月先不久后苏醒,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赶快把我送回家,我没钱住院看病!众人拗不过,便将陈老送回家,并通知了她在连云港的侄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陈老家,她躺在床上告诉记者:我不能住院,就那点低保金,怎么垫啊?记者问她是否知道政府有很多政策和保障都是针对她的,老人迷迷糊糊地答非所问:我就想早点走了算了……

  今年换届选举后上任的岗虹苑社区黄主任说,老人没有工作,唯一的单室套房给了侄子,侄子已将其买下。因此她每月只靠政府给的低保金生活,依据“80岁以上增加低保金20%”的规定,她每月收入为432元。此外社区每个季度再给她60元慈善券,经常拎点生活必需品给她。“我们不懂医疗技术,只能对她进行守望服务。”

  低保政策她一概不知

  据了解,2007年7月实施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一万,最高可增加到15万元;2008年春实施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以及器官移植的人员,低保金将上浮30%,陈老按理应拿到480元(今年7月1日后,南京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60元)。

  目前南京市的低保政策与居民医保政策已实现无缝对接,陈老如果去看病,根据“低保条例”,她还能享受每年最高800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2006年7月,南京专门针对贫困人群出台了不低于1000元的“医前救助”。可这一切,都需要陈月先要么提出申请办理“医保卡”,要么实施住院治疗。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陈老因为年事已高,对政策完全不了解,居民医保她不可能去社区办理;又不愿去医院治疗,大病时的“医前救助”和“最高8000元大病医疗救助”她都无缘享受。

  侄子要带她去外地治疗

  记者昨天采访中获悉,陈月先老人唯一的监护人、远在连云港的侄子已向社区表示,很快就会把姑姑带回去住院治疗,并将把南京的住房出租,所得费用补贴老人的生活,让大家放心。其实老人并不想走,但这似乎是她“最后的选择”。社区黄主任表示,老人离开后,她每月的低保金还会及时发放,包括慈善券也不会漏下。“目前很多救助政策省内没有联网,老人在外地的治疗费用还能报销吗?”记者的这个问题,社区没有回答。其实答案很明显,老人的低保身份跨城市后就意味着失效了。

  “在南京,低保身份可以享受到的优惠,小到水电气补贴,大到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的加起来有一百多项。”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对于陈老而言,最关键的就是医疗救助,而这恰恰也是市政府近两年来力度最大的改善。“我们每遇一项新政策出台,都会组织相关民政、劳动方面的社工进行专题培训,希望他们把政府的声音变成现实。”但记者采访陈月先时,不得不对这位高龄独居又没有什么文化的老人感到深深的遗憾——希望她的侄子在带走老人前,向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南京市政府救助政策的真正含金量,掂量之后再决定走与留。

  本报记者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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