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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维权,问题惊人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4:17  扬子晚报

  云南路社区倪先生

  昨天,社区请来了很多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有区检察院、区法院的人,还有律师,他们是专门为老人服务的。后来社区来的老人足足有十几个,请教的问题竟惊人地一致:房子被儿子占了。现在房价越来越高,一些买不起房子的儿子,娶个老婆也挺困难。虽然跟父母住在一起,但说到底,房子是老人的。有些人就以“没有金窝难引凤凰”为由,要老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其实要我说,你娶的如果真是好女孩,孝顺老人的女孩,才不会在乎这房子是你名下的还是老人名下的。真正的凤凰,应该是有内在的,才不会贪慕虚荣。所以,这件事一开始就是有隐患的,老人迟早要受罪。

  不过幸好法律是公正的,律师说,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更何况,当初把房子过户,在法律上就等于是一种交换:我不给房子,你要养我,我给了房子,你更要养我。如果儿女不赡养,房子过户可以不算数的。不过,打官司到底太麻烦。如果儿子媳妇真的孝顺,还会在乎房子是你的还是他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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