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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团伙涉嫌58种犯罪  有5大特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5:3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手段残忍、欺压百姓、向经济领域渗透、漂白身份、个别人当“保护伞”

  本报讯 昨日,刘光磊介绍,我市的黑恶性质团伙,已经涉嫌了58种犯罪。

  刘光磊介绍,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刑事犯罪高发的治安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处于一个比较活跃的时期,并呈现出一些新动向。今年我市的这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了目前黑恶势力的5大主要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残忍,作恶多端,罪行累累,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黑恶性质团伙涉嫌的犯罪达58种。

  二是欺压百姓,影响恶劣,民愤极大。

  三是不断向经济领域渗透,欺行霸市,以黑养商、以黑护商,大肆进行逃税漏税、洗钱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

  四是漂白身份,寻求政治庇护。

  五是个别干部胆大妄为,贪财枉法,充当“保护伞”。

  “黑恶不除,民愤难平,重庆难安。”刘光磊表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声,是平安重庆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中央的规定动作。因此,今年6月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部署开展了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委书记薄熙来明确指出:“打黑除恶是确保社会安定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坚决、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市长王鸿举批示要求:“要乘势而上,给危害社会的严重刑事犯罪以致命一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认识统一,意见一致,为打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市里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打黑除恶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了坚强保障。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肖玉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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