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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十种人可获三年政府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5:54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何秀丽)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为鼓励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凡企业招用大龄失业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10种人,将获税收依次扣减及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优惠。

  据介绍,企业招用10种人就业可享优惠政策,企业需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为3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各类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同时,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型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每人每年不超过48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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