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靓 实习生雷璐报道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昨日公布2009年第三季度深圳环境状况,我市空气质量100%达到优良标准,且水环境污染有所减轻。从环境管理执法情况来看,市区环保部门共开展环境执法检查23714厂次,组织专项执法行动4次,限期治理企业31家,限期整改企业662家;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93宗;审批建设项目8384项,其中否定534项,其中8家重大严重违法企业被环保部门曝光,并将受到严厉处罚。
空气质量良好
2009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共有92天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占总天数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0.01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为0.03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为0.04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全市平均降尘量为4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同期下降0.42吨/平方公里·月。
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4.70,比上年同期下降0.04,降水酸性略有增强;酸雨频率为61.7%,比上年同期上升3.5个百分点。全市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正常水平范围内上下涨落,未出现异常;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处于正常水平。
水环境污染有所减轻
据介绍,2009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水污染有所减轻,全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梅林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为优,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罗田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改善;其他水库水质变化不大。
全市主要河流部分河段水质较好,龙岗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深圳河上游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洲河、布吉河、皇岗河、大沙河、福田河、深圳河、西乡河、凤塘河、观澜河和龙岗河水质受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沙湾河、盐田河和坪山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茅洲河整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东部海域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受到污染,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变化不大,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2009年第三季度重大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违法事由 处罚决定
深圳市泰日升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厂废水超标 吊销排污许可证罚款壹拾万元
深圳市联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水超标 吊销排污许可证罚款壹拾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新明泰五金厂 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
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碧岭生利电子制品厂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
深圳市佳金实业有限公司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
创达五金饰品(深圳)有限公司 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
松岗迅通电路版厂 废水超标 罚款壹拾万元 责令废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