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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娱乐节目不能光有“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7:52  青海新闻网

  现如今,许多电视娱乐节目已经是不俗就无法生存了。一些“风格媚俗、言语低俗、动作粗俗”的主持人在赢得较高收视率的同时,已经在挑战道德底线了。

  《西海都市报》10月29日B29版有报道说,“花儿乐队”大张伟在主持的一档节目中,“狂侃”与赵薇的恋情,而后又被一美女“误袭要害”。事后证明,这些意外都是节目组故意设计好的圈套,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这档节目的收视率。

  这让观众很受伤,就像吃了一碗劲爽的麻辣粉,突然被告知那是用老鼠油做的,想吐都找不到厕所。如果说明星代言“看上去很美”的话,那这个节目组的做法简直就是把观众给耍了,无耻至极,夫复何言?

  有人说,电视娱乐节目就是供人娱乐消遣的,没有一些搞怪噱头,就不能产生刺激作用。的确,电视娱乐节目要有一定的娱乐要素,但这类要素并非在于追求上述那样的低俗恶搞,而应该保持健康的格调和品位。电视娱乐节目固然主要是供人娱乐消遣的,但同样具有寓教于乐等作用。实际上,搞怪节目不仅不能让人有快乐感,相反还会令人感到恶心。更重要的是,这类节目,其形其影相当直观,如果不健康,就很容易被一些缺乏鉴别能力者、特别是青少年直接模仿,从而产生不良后果。

  一些电视娱乐节目,看似新奇、热闹,实则是不良思想作祟,是为吸引“眼球”而不惜牺牲职业操守、漠视社会责任的表现。对此类新奇、刺激的过分热衷,势必会弱化健康因素和积极力量,同时也会损害媒体的声誉。

  因此,电视娱乐节目在力求大众化与通俗化,在突出娱乐消遣功能的同时,应积极承担起教化大众的功能,不能忽视社会效益,违背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如果娱乐的文化品位、价值尺度突破了应该遵循的道德底线,就应该坚决加以矫正。(作者: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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