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9日讯 记者29日从济南市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更好地供热,从今年起省城开始设立供热调试期制度,从法定供热前的一周,即11月8日起,各供热企业开始试供热,同时根据这一周供热情况,及时处理供热初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11月15日起,集中供热用户室温达标。
为保证居民按时按点采暖,避免到期居民家里暖气不热,减少市民投诉,从今年起,济南市市政公用局确定建立供热调试期制度,供热前一周为供热调试运行周。也就是从11月8日开始,各供热单位要启动设备,利用11月8日—14日一周时间进行热运行调试,及时处理供热初期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11月15日起,供热设备及管网稳定运行,确保室温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