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辽宁省彰武县城内的无业青年陈化与张里只因学狼叫就惹了祸,把他人打伤了,自己也站在了法院的被告人席上。近日,此案经彰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7月21日21时许,陈化、张里与朋友周某行至某化纤厂附近时,闲着无事,玩兴正浓的张里开始唱歌,陈化和周某一听张里唱歌跑调就学狼叫起哄,没想到正在附近商店里的韩某听到“狼”叫也情不自禁跟着学狼叫。张里被朋友嘲笑后心里正有气没地方出,就回头骂韩某。韩某也不示弱,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对骂。陈化、张里为整治对方,跑到陈化家中取出一把片刀、一把蒙古刀。二人持刀返回商店附近,韩某看到后立刻进屋拿一棒子与朋友宋某一起冲出屋外,双方又开始对骂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里用刀砍宋某,陈化用刀将韩某的左手砍伤,造成韩某左掌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韩某的伤情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