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2009年9月中旬,根据《长沙市城区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季度)》和《长沙市窗口行业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季度)》的要求,长沙市文明委对5个城区、10个窗口行业进行了今年第三季度文明指数的测评,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第三季度城区文明指数测评情况:
城 区得 分名 次
开福区93.81
天心区93.12
岳麓区91.73
芙蓉区90.14
雨花区88.65
第三季度窗口行业文明指数测评情况:
主管单位窗口行业得分名次
市园林局风景园林901
市公用事业局出租车882
市公安局(交警)交通秩序863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园林863
市文化局公共文化83.55
市邮政局邮政服务836
市交通局长途汽车站827
市工商局工商服务827
市电信局电信服务809
市公用事业局公交车809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的通知》(长发〔2009〕10号)文件精神,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开福区、天心区、岳麓区2009年第三季度城区文明指数测评先进城区称号,授予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局(交警)、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文化局2009年第三季度窗口行业文明指数测评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全市各级各单位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和2009年实施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将长沙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幸福之城、活力之城而不懈奋斗。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