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400多户业主饱受停气之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11:51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我是上林雅苑小区业主,今年8月18日,我们小区突然停了气,直到现在也没来气。停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居民们都非常着急。”昨日,省城王先生向本报反映。

  断“气”业主苦不堪言

  昨天上午,记者前往上林雅苑小区了解情况时,居民王大姐把记者带到自己家里。在王大姐家里记者看到,一个老旧的煤炉放在阳台上,王大姐指着客厅的屋顶说:“你看看,这煤炉才用两个月,客厅的墙皮就熏掉了一层。没办法,我只能改用煤气罐。由于没有燃气,居民生活十分不便,我希望能够尽快正常供气。”

  在业主李先生家,记者看到他家直接把电磁炉架在燃气灶上。“8月18日断气时,正是合肥最炎热的时候,我家的燃气热水器没法用,只能到亲戚家去洗澡。但我不能天天都到别人家里去洗澡啊!你说这日子怎么过?”说起停气给生活造成的不便,李先生无奈地直摇头。

  交2000多元只管三年?

  据王先生介绍,8月18日,该小区突然断了液化气,业主们找到物业询问,物业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经过业主们多方打听,大家终于得知,原来一直给他们供气的华丰能源公司把该小区液化气断了。而华丰能源公司给出的说法是:当初小区开发商创湘开发有限公司和他们公司签订的是三年供气合同(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2009年8月18日),现在协议到期了,他们就不能再给该小区继续供气了。

  据了解,2005年6月该小区交房后,开发商通知业主每户交纳2300元的煤气管道建设费,以便以后业主能使用液化气。当时456户业主一户不差地把钱交给了开发商。可业主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2300元竟然只能使用三年。业主们称,当时开发商在收取这笔费用时,并没有告知业主这液化气只能使用三年。今年8月,有关部门要求将该小区的管道液化气统一置换成天然气,要求每位业主交纳900元置换费,但业主们都不愿意再交这笔钱了。“当初我们每户业主已交了2300元煤气建设费,现在不管是置换成天然气,还是继续供应液化气,我们业主不想再拿出一分钱了。”王先生说道。在物业办公室,记者看到开发商和华丰公司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地写着供气协议定为三年,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到2009年8月18日。

  物业办孙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他们也没有办法。记者随后试着拨打开发商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