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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拾起盗窃“营生” 肖某再触刑律获刑又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12:0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晶 赵晓燕)曾经两次入狱改造,刑满释放后的肖某不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又染上赌博恶习,于是欠债累累的肖某继续干起了以前的盗窃“营生”。10月28日,阳曲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肖某是忻州市忻府区兰村乡北场村农民,1991年和1996年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六年。2002年刑满释放后,因为染上赌博恶习,欠债较多,肖某就再次萌生出偷盗的想法,在2008年1月至今年4月期间,肖某曾12次窜入阳曲县医院、阳曲县防疫站以及阳曲县计生服务站,利用医护人员给病人做手术的机会,趁人不注意时,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撬开医护人员的更衣柜,盗窃医生手提包,从中窃取现金共计21500元,手机3部,以及受害人的购物卡、工资卡、身份证等。作案后,被告人肖某将手机卖出,所得赃款连同包内的现金全部挥霍,并将所盗手提包及包内其他物品扔在偏远之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因赌博欠债又多次流窜作案,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肖某在归案后能坦白大部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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