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 记者孙毅蕾、实习生冷紫薇报道:针对本报报道的上海市财政局认为部门预算“属于国家机密”,普通市民索取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在沪遭遇到与在穗遭遇截然相反的待遇,昨天上海市政府首次公开回应。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指出,有关单位正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方式、范围和形式。
陈启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局、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要求,部门预算目前尚不属公开范畴。
他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上海市财政部门已主动公开了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公开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内容、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公开了一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他并没有完全否定财政部公开部门预算的可能性。他介绍,上海正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方式、范围和形式。在今年4月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已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