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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同意给捷克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14: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欧洲联盟成员国领导人29日同意捷克为批准《里斯本条约》提出的条件,清除了条约生效道路上最后一个障碍。

  捷克政府发言人罗曼·普罗罗克说,各国领导人在当天的欧盟秋季峰会上接受了捷克提出的要求。一些与会的欧盟国家外交官也证实了这一消息。

  《里斯本条约》旨在推动欧盟一体化进程,27个欧盟成员国中只剩捷克尚未批准。虽然捷克议会已经通过这一条约,但总统瓦茨拉夫·克劳斯拒绝签字。

  克劳斯要求捷克像英国和波兰一样在条约的《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享有特定免责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捷克收回德国纳粹占领的苏台德地区,同时将这一地区内日耳曼人和匈牙利族人驱逐出境并没收他们的财产。这些遭驱逐者或他们的后人一直要求重返家园和返还财产。

  克劳斯认为,《里斯本条约》会使捷克的国家和民众利益受到损害,除非欧盟作出特别规定,使条约生效后捷克没收财产的决定不受影响。

  部分捷克议员也向本国宪法法院提出,《里斯本条约》中个别条款违反了捷克的法律。宪法法院预计下周作出裁决。(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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