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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交钱学拼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14: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梅州讯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曾斌摄影报道:本报金羊网读者报料平台近日接到读者报料: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第三小学办拼音补习班,每位学生收120元。羊城晚报记者于本月23日至25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读者报料情况基本属实。该校总务处丘主任承认:“这样做是违法的,但该校是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大埔湖寮镇第三小学是一所有1600多位学生的完全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时,该校向一二年级的家长们发出了“大埔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09秋季培训招生简章”,上有:“上课地点大埔三小,专业汉语拼音班,每人学费120元”、“本班班主任处报名”等文字。该校吴校长证实,一二年级共有110名学生报读学拼音。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属社会办学,为何直接由你校组织报名呢?”对于记者这一疑问,吴校长称是“该中心租用我校的场地”向学校家长收钱,但他承认,学校从每个学生的120元学费中可分到10元至20元不等。据其透露,该校除一二年级学拼音收钱外,其他年级还有509名学生学书法、音乐等其他专业,都一样被收取了120元的学费。吴校长认为,全县有逾两万名小学生,这样做也是惯例。

  校方称拼音班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然而,在其随后出示的物价部门的批复上,所写的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有英语、奥数、书法、篮球等零零总总18项,唯独没有汉语拼音补习班。吴校长等人承认,一二年级同学参加拼音班的学费是由该校代收的。记者发现,收费所用的是街上随处可买到的普通收据。

  该校一位老师还暗中告诉记者:拼音补习班的师资绝大部分是周末加班“帮忙”的本校老师。

  采访中,大埔县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事实上打着青少年培训中心旗号实际上由校方负责收钱开班,这种做法在大埔县教育系统中已由来已久,因为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其人、财、物的上级主管部门均是大埔县教育局。(报料人佚名,获三等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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