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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特侦组地检署完成分工 扁家人全交特侦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15: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0日电陈水扁贪污案一审重判后,台北地院向检方告发扁子陈致中、扁女陈幸妤、扁婿赵建铭共13人涉贪、作伪证,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完成分工,“扁家人全由特侦组处理”,特侦组正发函向台湾高等法院调阅卷证,再启侦查。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院今年9月11日审结扁案,审判长蔡守训职权告发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种村碧君、扁办秘书陈心怡、陈慧雯、前华纸董事长罗胜顺、罗施丽云夫妇、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前“国科会主委”魏哲和、台泥董事长辜成允等人涉及贪污、湮灭证据、伪证及诈欺罪,另告发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洗钱罪。

  蔡守训的职权告发函,一式两份,正本交给最高检特侦组,副本则由台北地检署签收,特侦组于本月15日收到告发公函,随即分“特他”案侦办,但告发单位同时有两个,引发侦查权特侦组、台北地检署谁属的争议。

  特侦组月初搬家,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林玲玉上周才赴“最高检察署”,与“检察总长”陈聪明协调被告应如何分工,初步规划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种村碧君、辜成允由特侦组侦处,陈心怡、陈慧雯、罗胜顺、罗施丽云、李界木、魏哲和等则由台北地检署侦处。

  稍早,台北地院审判长陈兴邦9月1日审结扁家伪证案后,也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陈致中、陈幸妤涉嫌贪污罪,还一并告发陈水扁涉嫌教唆伪证罪,检方磋商后,也决定由特侦组负责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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