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10月30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马圣菊(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我在街头偶遇亲戚,他隔着马路喊我的名字,然后横穿马路向我奔来。此时,恰好有一辆客车经过。客车驾驶员为避免撞上他,猛转方向,撞上对面驶来的一辆货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最近,公安机关认为我亲戚涉嫌交通肇事,并展开调查。难道走路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马律师:按照《刑法》及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你亲戚确实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尽管交通肇事者多为机动车司机,但并不是只有机动车司机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11月2日上午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应慧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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