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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菜门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3:0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徐艳 通讯员吴恂 黄裕源)广东每天有1100吨左右的新鲜蔬菜供应港澳。明日,经修订而成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供港澳蔬菜备案范围全面扩大,供港澳蔬菜基地必须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广东检验检疫局表示,短期内,一些中小蔬菜加工企业可能遭到冲击,但新办法能提高“广东菜”整体质量。

  与之前的供港澳蔬菜管理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名称多了“监督”二字,也重新定位了供港澳蔬菜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主要体现了三个变化:一是蔬菜基地备案主体范围全面扩大。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可以作为申请备案的主体。二是强化出口企业与备案基地的主体责任。要求基地建立供港澳蔬菜生产记录制度,出口企业建立原料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强化对用药的管理和出口企业的溯源和标识管理。三是强化检验检疫抽查监督的责任。细化监管内容,明确对发现问题基地和企业的处理。

  据了解,鲜活商品供港澳是广东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渠道之一。目前,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共有供港澳蔬菜备案基地202家,今年前9个月,检疫局共检验检疫了31.1万吨供港澳蔬菜,价值5680万美元。

  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新规定提高了产品质量要求,对于企业和集体来说,短期内可能对一些中小蔬菜加工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广东蔬菜种植企业和收购加工企业完善管理、提高广东蔬菜整体质量,确保“广东菜”能放心供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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