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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法庭上首抛人大代表身份 辩称“我是人大代表,不可能采取暴力等非法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3:1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华璐 刘伟)长达两日的法庭质证阶段终于在昨天结束。法庭上,黎强否认涉黑,并首次祭出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辩称“我是人大代表,不可能采取暴力等非法手段”。

  今日法庭辩论将继续,预计本周末黎强案可一审完毕。

  过节常让手下“看望”公安

  昨日上午9时30分,黎强被押上了被告席。被解去手铐后,他弓着背坐在座位上,伸出双手展开手中捏着的起诉书,开始就公诉人指控的“其他违法事实”进行法庭陈述。

  检方指控黎强遇到纠纷时,多次指示黎德明、来有刚等人安排“打手”前往现场采取暴力手段把事情摆平,这种有组织的暴力方式,显示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针对这些指控,黎强表示,“我是人大代表,不可能采取暴力等非法手段,我是叫黎德明、来有刚去找公安机关前来处理纠纷的,并没有叫他们安排社会闲散人员”。

  此外,检察机关指控黎强于2006年7月3日曾组织公司人员前往重庆市交委、市委信访办进行上访闹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拦截政府车辆进行踢、砸,并抓扯、撕咬和殴打出警民警,进行暴力抗法。就此,黎强表示,“这属于误会”,“我们本意不是想拦截车辆,而是想继续协商”。对于被控纠结人员砸竞争对手的车,黎强则说,“我们没有砸他们的车玻璃,只是拍,结果车玻璃质量差,就坏了。”

  有被告人供述,黎强奉行“该花的钱要花”,黎强也承认,逢年过节,他经常叫来有刚去看望公安机关人员。

  更大保护伞所涉项目曝光

  蒋洪,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他被指包庇渝强公司的38辆鱼洞环城车非法运营,导致渝强公司非法获利248万余元。

  蒋洪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了当时主管交通的巴南区副区长雷现平的批示,该批示显示,2004年10月16日,渝强公司向巴南区政府申请,开行鱼洞线客运线路。雷现平签字表示同意,请运管部门予以办理,并附有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章。

  辩护人说,“这证明蒋洪只是按照其主管领导的批示行事。”对于公诉人认为,蒋洪作为公职人员,还必须按照行政相关规定办事,而不是只是按领导批示的意见,蒋洪辩护人驳斥,“我只能说,那是对一个好干部的要求,但哪个干部不听自己上级的命令?”

  雷现平目前已被检察机关和打黑办带走调查,其被指是黎强更大的“保护伞”。但在此之前,其是否犯罪、具体可能涉及哪些犯罪事实一直未被官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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