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广州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越秀区六榕街等24条街道创建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组认为,越秀区六榕街、东湖街、黄花岗街、光塔街、东风街、建设街,海珠区昌岗街、龙凤街、江南中街、新港街,荔湾区白鹤洞街、东■街,天河区兴华街、五山街、冼村街、石牌街,白云区三元里街、棠景街,花都区新华街,番禺区桥南街、小谷围街,南沙区南沙街,萝岗区联和街、东区街,通过组织开展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市民卫生意识不断增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除害防病工作绩效显著,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标准》的要求。
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39号)的规定,为保证创建质量,坚持长效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州市爱卫办决定对以上24条街道创建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09年11月1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广州市爱卫办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楼市爱卫办综合处
邮编:510030
广州市爱卫办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对越秀区六榕街等24条街道待命名
广州市一星级卫生街道进行公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