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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遇阻 成都乙肝携带者告疾控中心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后,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卓(化名)赶忙申办食品行业类健康证,却受阻。为维护权益,他将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起诉到青羊区法院。昨日,法院立案庭组织双方进行立案调解,双方不到一小时就达成共识,疾控中心方表示,如无其它禁制性疾病,成卓下周就可领到健康证。

  乙肝病毒携带者办证遇阻

  成卓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31岁,在一家单位从事电脑维护工作。今年7月,成卓在新闻报道里看到,国务院发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表示对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行业没有进行限制。

  9月4日,成卓首先来到成都市疾控中心,递交了申请,成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四川省第一个申请办理食品行业类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

  9月10日,成卓前往成都市疾控中心,却被告知无法领取健康证。疾控中心答复称,不能给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中的大三阳办理健康证,虽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但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依据旧的细则不能办理健康证。

  9月17日,成卓又前往四川省疾控中心申请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类健康证。9月24日,中心同样拒绝了成卓的申办,原因与市疾控中心相同。

  10月21日,成卓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了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要求确认疾控中心不办理健康证的行为违法,并立即为他办理健康证。

  调解结果 下周就可办健康证

  昨日上午9时,在法院立案庭法官主持下,双方进行了立案调解,两级疾控中心均指派了相关负责人参与。省疾控中心吴主任表示,尽管疾控中心目前的重点工作是防治H1N1流感,但两级疾控中心仍然高度关注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利,成卓的申请提出后,省疾控中心也及时向省卫生厅反映了情况。

  50分钟后,调解结束,双方笑着走出了调解室。疾控中心一名负责人称,由于国家卫生部尚未出台配套的实施办法,卫生部门专门组织了专家讨论,认为在卫生部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之前,可以暂时先按照目前修改后的条例执行。省卫生厅也专门作出批复:乙肝指标将不列入健康证明的体检项目中,“从下周起,成卓就可以来申办健康证了,但他之前没有进行戊肝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合格,我们将按规定给他发放食品行业类健康证。”

  成卓也高兴地对记者说:“我下周一就去进行戊肝检查,然后申办健康证。我并不是想获得关注,只是想给成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做个榜样。”

  青法宣 记者 袁钲钲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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