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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六起罪案依法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6:45  大河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电 10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六起案件公开宣判,对艾尼·玉苏甫等四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艾合买提江·莫明等十一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以及韩俊波等二人故意杀人案三起上诉案件,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上诉案,经依法不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以及阿力木·麦提玉苏普等二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案两起被告人不上诉的案件,经依照死刑复核程序审理,依法作出同意原判的裁定。

  此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对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等六案共二十一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等六名被告人服判,不上诉;艾尼·玉苏甫等十五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分别提出上诉。随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三起死刑案件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同意原审判决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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