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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企业垫资注册一商店非法牟利 工商部门正查处相关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6:45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任双玲通讯员赵梅香

  本报洛阳讯10月29日记者从洛阳市工商局获悉,先后为19家公司垫资注册,垫资总额8000万元的一家企业被查获。

  非法垫资的行为人是偃师市某百货商店。该百货商店2008年5月开业,开业后并没有从事实际经营活动,而是利用商店设立的账户从事非法垫资行为。其操作手法是,把自有资金以投资人的名义缴纳到受托代办企业注册验资的临时户头,取得银行现金缴纳单和“银行征询函”,凭借这两份材料再取得验资报告,直至成功办理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后,迅速办理相关手续,并以登记注册公司名义开具支票提回注册验资临时户头的所用注册资金。从资金注入到取回,一般在1~2天时间内全部完成。该商店向企业收取垫付资金额0.3%~0.4%的所谓“垫资佣金”。到案发时为止,该商店已替洛阳市的19家公司垫资注册,垫资额从4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垫资总额达8000万元。

  洛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目前正对通过该百货商店垫资取得营业执照的19家企业进行查处。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工商部门将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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