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明知转租来的门面房即将期满,一女子仍伪造租赁合同转租给他人,骗取了8.5万元租金。记者昨悉,因其认罪态度好,退赃积极,犯合同诈骗罪的阿丽(化名)被硚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07年8月底,阿丽承租了硚口区全兴街一处门面做生意,租期至2008年9月。2008年3月,由于生意亏损,她打算将门面房转租出去,还贴出了转租广告。不久,看到转租广告的陈君(化名)找上门来商谈转租事宜。为了将门面租个好价钱,阿丽在明知门面只有6个月就到期的情况下,仍骗陈君说还有一年半租期。她还伪造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上面写明“租期”到2009年9月。陈君信以为真,便以一年8.5万元的价格将门面转租下来。
经营了5个月后,真正的房东上门收取租金。这时,陈君才发现被骗,赶紧找阿丽要求退还钱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阿丽仅退还2万余元。今年1月,阿丽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期间,其家属退还了全部赃款。(记者王璐 通讯员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