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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受审时仍维护落马官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6: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29日,重庆“红顶商人”黎强案进入审判第四天,继续进行前一日未完成的举证。而经历了连续两日每天长达10小时的法庭质证,黎强说话依然中气十足。每次公诉人举证完一组证据后,黎强都要就着材料娓娓而谈,数次被审判长打断要求直接质证后,激动的黎强终于忍不住出言“顶撞”了,“我要把这事说清楚,你今天就算把我枪毙了我也要说清楚!”

  低价发包不算行贿

  在对其行贿罪进行证据出示时,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所原所长蒋洪与黎强同堂质证,此前蒋洪被控帮助黎强将38辆非法营运的环城车转为合法营运车辆,后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从渝强公司承包一辆出租车。

  对此,蒋洪表示自己从渝强公司承包出租车,价格是黎强给的,自己并未主动要求。至于给环城车“转正”,蒋洪表示自己能力有限,没办法帮忙,当时是区里的会议纪要定的,后来这份材料从市交委直接转到巴南区交委,即便是“搞关系”也是黎强自己“搞掂”的,他不知情。

  黎强对自己的口供予以否认,“这些非法营运的车蒋洪不知道,我们公司的人也不知道,是我一手操办的!”对于行贿的指控他也不认同,他表示要低于市场最低价方可算构成行贿,“但对于出租车的承包价物价部门并没有最低限价,这都是由我们企业自行定价的。”他称与蒋洪承包的同时,公司280台出租车中有170台的承包价在21万至22万之间,“对于核心人员公司当然要有一定的优惠”。

  “女伞”称黎强给的少

  紧随其后,三个保护伞中唯一的“女伞”——姜春艳一瘸一拐地被搀进了法庭。相比第二天受审时的激动,时隔两天的姜春艳虚弱了不少。

  公诉人员宣读其在讯问时所做的口供:当时姜春艳自称黎强多次给自己钱,自己的儿子考上大学后黎强给了两万元,大学毕业又给了两万元,吃个饭包一千元,喝个茶又包两千元……对此,姜春艳矢口否认,她表示当时被讯问人员诱供,为求早点完事才在自己完全不知道的笔录上签名的。她在庭上称,“从我和黎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给的(红包)都很小,都是300元到500元……”此话引起旁听席一阵窃笑,此前有闻黎强抠门的旁听人员不禁会心一笑。

  叹公诉人员“不懂行”

  对于帮助黎强在鱼沙线、鱼朝线上访中协调并最终帮其成功获得线路一事,姜春艳连叹气,“公诉人员啊,隔行如隔山”,引得台下又是一阵窃笑。她称信访工作如今是属地管理,但当时是归口管理,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她只是接受领导指派去处理黎强的事务。“工作还是那个工作,仅仅因为我认识黎强就要定我的罪吗?”她表示并不知道黎强上访围堵是有计划的,自己只是按正常程序来处理,“信访渠道是畅通的,大门是敞开的,来的人好不好我们都得热情接待……”

  最后对于公诉人员指控其新房装修时,是黎强付的装修费,姜春艳一脸真诚地表示,“不知道我现在还算不算党员,我可以用党性来保证,我没有收这个钱。”

  称肖庆隆“没起作用”

  作为原重庆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被指控帮黎强办事,收了48万元好处费。肖庆隆只承认:“我只收了28万,另外20万,我帮他给了特钢厂的文国禄。”“在这些事上,肖庆隆只是收集了一点消息,并没起什么实质作用。”黎强如此“评价”肖庆隆。

  (据《新快报》《羊城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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