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春栩 宋甲子 文/图
今年刚当选的业主委员会中,竟有一位去年已去世的成员。近日,一封读者来信提到了发生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小区的“怪事”。记者经一番调查后发现,这位委员确实已经在去年去世,最终揭开了谜团。
疑问一:
死者何以当上业委会委员?
10月26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新阳明秀路口的宏锦苑小区。
居民黄先生说,根据小区里张贴的通告时间,宏锦苑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是从今年4月开始的。经过报名、评选、计票、公示等环节,最后的委员名单在今年7月份最终确定。业主张某就是最终当选的委员之一,当时他们也没看出有问题。
黄先生后来才知道,这位今年刚刚当选的委员张某,在去年5月已去世。这个消息的来源是一位落选的候补委员的酒后失言。他随后致电张某的工作单位,证实张某确实已经去世,去世时间是2008年5月。
奇怪的是,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时,投票人都要凭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才能投票,那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报名程序应该更严格。如果张某去年5月已经去世,他是怎么报的名?
疑问二:
是谁替死者报名的?
一个已经过世的人,怎么会报名并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记者来到该小区新任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吴女士家中求证。她的丈夫滕先生接待了记者。滕先生也参与了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以及运作。
滕先生说,张某的报名材料是由他的儿子送到筹备委员会的。由于筹备委员会要回避与候选人的接触,大家也都忙着工作,因此他们并没去拜访过张某。据他所知,张某应该是当选后才离世的。
滕先生还称,由于有委员过世,新的业主委员会已停止其他工作,而是筹备补选工作。到目前为止,本届业主委员会唯一的成绩是换了物业公司。
张某究竟是怎么报的名,又是何时过世的呢?记者随后找到了张某的儿子张先生。他承认:“是我代父亲报名的。”起初,张先生称,父亲是在今年5月份过世的。业主委员会在4月份筹备时,他也很想参与,但由于房子的产权是他父亲的,只能以父亲的名字报名。在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从父亲手里拿了相关的资料去报名。
10月30日,记者再次来到宏锦苑并找到了张先生。他表示不想再说这个问题了。“谁说是去年(去世的),就拿出证据”。随后他立即乘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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