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标准 市级4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1日08:3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孙曙光)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按照补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直接费用,并兼顾患者承受能力的原则,将我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核定为:省级鉴定每例4900元,市级鉴定每例4500元。

  通知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医学会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安排;属于二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申请方承担。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