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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捕前风险评估不捕后监护帮教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全)经过严密的风险评估后,10月19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依法对刚满16周岁的小郭作出了不批捕决定,随后小郭被安排到当地的一家饮食店边工作边接受监护帮教。“小郭是我院今年作出不批捕决定的第52名未成年嫌疑人,这一数字与去年同期的25人相比增长了108%。这源于我院对未成年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工作机制的完善。”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陆阅说。

  近年来,义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三无”(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监护条件)嫌疑人不断增加,由于担心嫌疑人脱逃等影响案件办理的情况发生,以往许多案件均作出了批捕决定。“捕了固然方便,但想想这些关在里面的未成年人很可能受到交叉感染和心理创伤,觉得不能一捕了之。”王陆阅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院在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未成年嫌疑人实行非羁押风险评估机制,同时与公安等部门共同努力,建立了5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在作出不捕决定后采取加强监护帮教并加快案件办理进程的方法,有效消除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的隐患。

  小郭是安徽人,今年6月来义乌打工,9月12日因身上没钱他伙同他人潜入一小店盗走价值4000余元的财物。此案移送义乌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先提审了小郭,后到公安机关和犯罪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小郭刚满16周岁,盗窃数额不大,且所盗财物几乎全部返还给了被害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逮捕必要。但因其没有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亲属不在身边,监护条件不足。为此,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与公安机关联系,将小郭安排到一饮食店工作生活,同时双方商定加快办案进程,争取两周内将该案办结。

  据了解,今年以来,义乌市检察院作出不捕决定的48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一起出现妨碍和影响诉讼情况,整个诉讼过程也比以前缩短了一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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