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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官驱车500公里讯问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王丽 刘德华通讯员肖露)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从今年9月初开始,四川省正式施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改革。截至目前,四川省检察院已受理市级院报请案件9起。近日,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省院派出检察官远赴距成都500公里的康定县对一名拘留在当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在启动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改革前,四川省检察院已经充分考虑到了上级检察院讯问异地嫌疑人的困难,专门出台《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实施细则(试行)》,其中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案侦工作需要作出是否延长拘留期限的决定,不得占用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的七日时限。同时,四川省检察院还着手建设全省侦查指挥系统,以实现远程视频异地讯问犯罪嫌疑人。但因该系统仍在完善之中,目前该省上级检察院讯问嫌疑人时,检察官仍必须要亲自跑一趟。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回忆说,当天由于堵车很晚才到康定县城,一行人彻夜查看卷宗准备讯问,在几乎没有休息的情况下,终于在第三天完成讯问赶回成都。第四天,检察官根据讯问情况制作案件材料;第五天,省院分管领导开会研讨案情,作出逮捕决定;第六天,甘孜州检察院检察官将逮捕决定带回康定,在最后期限内向嫌疑人宣读了来自省院的逮捕决定。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检察院对受理的市级检察院报请逮捕的9件案件,全部在“七日时限”内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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