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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住院免基本医疗费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姚家琦)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在县(市)、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基本医疗费用将全额减免。这是记者从昨日我省召开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展活动汇报会上获悉的。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啸宏参加会议。

  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农村参合五保户在县(市)、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政策。具体办法是:农村参合五保户住院总费用先由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给予10%的减免,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当地新农合医疗补助和民政医疗救助分别按60%、40%比例分担;农村五保户住院期间发生的生活及陪护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从根本上解除了农村五保户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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