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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降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1日02:0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31日讯 (记者黄强 赵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也被列入昨天召开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主要讨论内容。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的入学门槛问题,很多陈述人都表示应该降低门槛。

  条例草案提出,进城务工人员可持就业证明等材料,提出子女入学申请。作为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学生家长的代表,市民郭丽华则认为,对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可适当放宽。“有的进城务工人员居无定所,整日为生活而奔波,根本就没有工作单位,就更没有就业证明等材料。”她建议在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工作、居住相对集中地点开办定点学校,以便就近入学。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副局长朱德民表示,入学条件中“就业证明材料”可以删掉。“因为只要务工人员在辖区内居住,无论是否有工作,其随住子女到了入学年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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