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记者刘伟 华璐)昨日,重庆黎强涉黑案庭审进入第六天,继续进入辩论阶段。“黑老大”黎强再次用了90分钟时间辩称“我不黑”。此前的10月26开庭第一天,黎强在法庭调查阶段曾利用90分钟的时间作了相关陈述。
昨晚11时许,黎强涉黑案一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黎强:判决合理,我就不上访
在最后陈述阶段,黎强抓紧机会为自己求情。他一上来就恭恭敬敬地说:“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律师、旁听人员,我讲几点。我是一个没文化的人,1974年初中毕业,庭审中如果有言语过错,请你们原谅。”
他还感谢法庭、法警的关照,“这6天的庭审,对我来说也是一场法制教育,听人(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公诉人这几天也辛苦了,你们到渝强公司去复印了那么多箱的材料。希望法官能公正判决,免得海外媒体报道。如果判决合情合理,我就不上访了。”
黎强: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吗
由于庭审已持续了6天,坐在被告席上的黎强看起来体力已经透支。
黎强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反弹很大,否认这个罪名。他辩护说,他的出租车只占市场份额4%,主城区公交车今年就只有4辆,完全谈不上欺行霸市。
对于非法经营,他也否认此罪,认为最多是打擦边球。“有一些地方是那里本身没有车,我是方便群众。”
黎强在自辩中感慨,渝强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他本人持有60%的股份,“我不去掌控,那么该由谁来掌控?”
庭审中,审判长多次提醒黎强“不要陈述事实,只做罪名指控的辩护”。最后,他多次询问审判长这是不是他最后陈述的机会,“我还想说,可是太累了,没有时间了啊,我还能说吗?”
律师为黎强作无罪辩护
黎强的辩护律师赵长青在辩论之初,说明自己辩护思路的转变,“我受黎强亲属的委托接下这个案子,前提条件就是我要做有罪辩护。但听了几天庭审,基于一个律师的基本职责,我认为黎强涉黑罪名应做无罪辩护,或者按最轻罪做辩护。”
这位今年75岁的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博导、资深刑法学教授。他曾经代理过1995年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发生的烧死300余名儿童和100多名成年人特大责任事故案等案件。
检方指控黎强犯9宗罪,赵长青首先肯定了起诉书中列明的部分犯罪事实,例如行贿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等。但同时认为,至少从目前检方提交的证据来看,不足以证明黎强构成黑社会组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