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12项针对律师、公证工作的便民新措施,旨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12项便民措施主要有: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除设立接待处、提供休息座位等便民服务外,为老、弱、病、残、孕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当事人风险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工作,开放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诚信档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
这些举措是正在推进的全省律师公证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加大对法律服务领域欺诈行为的查处整顿力度的体现。(作者:羽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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