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2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格尔木市公安局、盐湖集团公司纪委联合在盐湖集团所属海虹公司举行“盐湖集团公司廉政办公室”揭牌仪式。此举表明,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盐湖集团公司三方联手进行的推进企业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共筑反腐败“堤坝”行动正式启动。
盐湖集团公司主动邀请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企业纪委联手组建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共筑反腐败“堤坝”之举,是因为集团公司近年来发展项目多,项目投资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职务犯罪风险;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每年百余项工程及采购招标是否公正、公平,是否廉洁,备受政府、商家及社会关注。实际情况表明,单靠企业纪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查处和办案手段上、力度上都显得十分薄弱,而依托、借助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反职务犯罪手段,来强化企业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探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式的积极尝试,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三方沟通协调,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三方共同在盐湖集团公司纪委成立“盐湖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三方还决定分别在盐湖集团公司海虹公司、发展公司,设立“项目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处”、“生产经营领域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处”。
据了解,在此前的青海百万吨钾肥工程建设期间,盐湖集团公司纪委曾经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在企业设立了廉政建设办公室。在几年的工程建设当中,较好地发挥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了企业的廉政建设、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建成。(作者:西社 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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