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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冬季征兵开始启动 高校毕业生入伍有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1日07:5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记者 文彩云

  10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征兵办获悉,从11月1日起,我区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冬季征兵有哪些特点和新动向?政策方面又有哪些新变化?本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主任、广西军区副参谋长李厚柏。

  据悉,今年我区将把廉洁征兵作为征兵工作的重点来抓,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0771-2895451、2895454。

  女兵征集

  首次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

  据李厚柏介绍,今冬征兵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一些新的改革。一是将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作为了征集主体,大规模征集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批准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

  二是改革了女兵征集方式。今年女兵征集首次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报名方式由过去的推荐报名调整为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对象也由过去单纯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入伍条件方面,则由过去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定兵,调整为量化评价,根据身体、文化、形象、气质、年龄、政治面貌等全面素质的综合情况择优定兵。

  应届毕业生

  国家补偿在校期间学费

  今年冬季征兵,仍将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入伍。而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介绍,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进行补偿,每年最高达6000元;入伍后,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提干;退役后,统一按非农户口安置,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单位定向岗位招生考试,可以优先录取,在专科升本科、报考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校大学生

  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

  李厚柏介绍,在校大学生应在学校指定的业务部门报名,之后由学校和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征兵办公室共同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安排复学,并根据在部队的表现,将享受到学历升级、提高奖学金等级、减免学费、转入相近或其它专业学习等方面的多种优惠政策。对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另外,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它方面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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