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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1日09:46  法制日报

  (济中发<2009>103号)

  山东省济正保健品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在法院审理中。2008年7月25日、2009年4月13日,济南市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在《法制日报》、《济南时报》同时刊登公告,要求参与山东省济正保健品有限公司吸收存款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证据复核登记工作,但在上述公告规定的登记期满后仍有部分参与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登记。为了全面核实涉案资金,依法惩治犯罪,确保案件审判顺利进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司法局现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尚未进行证据登记复核的曾参与山东省济正保健品有限公司吸收存款的人员按照本公告要求到相关地点进行证据复核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15日止,尚未进行证据登记复核的参与人员应按照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经营部所属辖区,到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局工作地点进行登记复核。

  二、前来登记复核时,参与人员要明确自己所属的经营部及经理、代理人姓名,并携带相关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产品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押金(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个人交款情况的相关书证材料。各种材料均需要复印两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参与人员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提供证据,主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提供涉案资金流向及藏匿、转移的涉案财产线索。

  四、本次公告为司法机关发布的最后一次公告。如不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证据登记复核的,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本次证据登记复核工作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市中区分局、槐荫区分局、天桥区分局和历城区分局具体负责实施。上述五个分局证据登记复核地点及负责经营部分布情况如下:

  (一)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工作地点:济南市化纤厂路2号,联系电话:0531-88902548转203,负责经营部:第1、5、6、8、18、19、21、25、32、43、48、49、52、58、60、62、65、66、75、76、78、89、92、96、100、101、103、105、108、109、115、123、128、132、135、141、149、152、153、154、162、166、179、180、183、191、193、198、203、206、207、226、256、259、262、265、274、275、282部。

  (二)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工作地点:济南市舜玉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1-82744074、负责经营部:第2、9、12、14、18、20、23、24、26、31、36、40、41、42、44、50、51、53、57、63、64、69、67、79、85、87、91、95、118、119、122、131、133、134、140、145、150、156、164、170、177、187、188、192、194、197、120、172、136、182、205、209、212、214、216、217、218、219、225、227、229、232、233、240、242、245、247、249、251、252、261、263、269、273、270、272、284、285部。

  (三)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工作地点:济南市张庄路188号,联系电话:0531-85085092,负责经营部:第7、13、29、33、34、56、71、82、86、143、151、157、158、160、167、176、178、184、185、202、210、213、222、224、235、237、239、250、257、276、277、288、290、294部。

  (四)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工作地点:济南市官扎营中街59号,联系电话:0531-85085591、85921162负责经营部:第10、15、16、17、27、28、30、35、37、38、39、45、47、59、61、68、70、72、73、77、80、81、83、84、88、90、93、94、97、98、99、102、104、106、107、110、111、112、116、121、124、125、126、130、139、142、144、146、147、148、159、161、163、165、168、169、171、173、175、189、190、195、196、199、201、204、215、220、221、230、238、241、243、244、246、248、254、258、264、266、267、268、278、279、287部。

  (五)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工作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5号,联系电话:0531-85086069,负责经营部:第3、4、11、22、46、54、55、74、113、114、117、137、138、174、186、200、208、211、223、228、231、234、253、255、260、280、283、286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司法局

  200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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