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杨念明、通讯员马骏)昨日,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今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国内中小企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2009年度资助额为1亿元。
省知识产权局介绍,今后,凡成功申请国外专利,国内申请人所支付的费用,都将由国家相关部门通过评审后实行全额资助,每件PCT申请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即每件PCT申请最多可获得50万元支助。资助范围包括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当年起三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