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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大有可为

  

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大有可为
格斗训练梅谛/摄

  省军区参谋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征兵办主任张培敏就今冬征兵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省今冬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近日来,不少适龄青年和他们的家长来信来电询问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情况,为此,本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军区参谋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征兵办主任张培敏少将。

  记者:请问今冬征兵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各阶段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张培敏:根据省征兵领导小组和全省征兵工作会议安排,今冬征兵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从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征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搞好体检医务人员培训,从11月1日至25日为报名、体检、政审阶段,全面开展报名、体检、政审工作;从11月26日至12月25日为审批、定兵阶段,主要任务是对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布,审批定兵,发放服装,确定优待标准,起运新兵。另外,为西藏、新疆征集的兵员,11月20日前完成进藏新兵体检、政审、定兵工作,11月25日前进藏新兵在指定地方集结。

  记者:今冬征兵地适龄青年的文化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张培敏: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在部队将大有用武之地。

  记者:今冬征兵应征青年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张培敏:兵役法规定,应征服现役男青年年龄为18至20岁。女青年为2009年满17至19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17至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

  记者:适龄青年服现役身高、体重、视力是怎么规定的?

  张培敏:新的体格检查标准规定,应征服现役的身体基本条件是: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特勤人员另行规定;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经准分子或其他手术治疗的为不合格。

  记者:今冬征兵体检有哪些规定?

  张培敏:体检仍按2003年国防部颁布的标准执行,针对地域和民族不同,去年国防部对个别体检项目的指标作了调整。

  继续开展血、尿常规检查和心电图检查,全面开展心理检测和吸食毒品等项目检查。患高血压病、心脏功能障碍等器质性病变和乙肝、流行性出血热的青年不能报名应征。

  记者:应征青年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是什么?

  张培敏:应征青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凡是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参加过非法组织或有其他非法活动的;文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受到过行政治安拘留,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的;父母或其他亲属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为政审不合格。

  记者:在今冬征兵工作中,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兵员质量?

  张培敏:今冬征兵工作必须采取封闭式体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青年必须全部张榜公布,并在各级兵役机关成立监督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违反征兵政策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

  记者:法律对公民服兵役作了哪些规定?

  张培敏:我国新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士官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

  记者:应征青年违反兵役法将受到何种惩处?

  张培敏:我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

  各地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一是对拒绝应征或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责令其改正。二是无论单位或个人,凡拒绝应征或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三是对拒绝或逃避征集的应征公民,在一定时期内限制某些权利。公民拒绝应征,对征兵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袁凯君邢珊瑚记者姚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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