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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高学历、高素质青年报名入伍

  本报讯(张笑地 见习记者 庞智)我市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昨日征兵报名正式开始。针对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征兵办主任、成都警备区参谋长袁兵大校。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不能低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兵具体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年龄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放宽到22岁,高职高专(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今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征集年龄与男青年相同。

  身体条件: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为不低于4.9(右)、4.8(左);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视力标准为4.7(右)、4.5(左);除各种条件兵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入伍,视力标准为不低于4.6(右)、4.5(左)。今冬征兵工作中还将继续对应征青年进行艾滋病、吸毒和心理检测。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第一、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第二、在服义务兵役期间,高校毕业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第三、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问: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兵员质量?

  答:一是根据征兵主体对象的调整,加强宣传动员的力度,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高学历、高素质青年积极报名应征;二是严格落实征兵各项政策规定,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家访等各项关口;三是大力抓好廉洁征兵工作。各级征兵办公室都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省征办举报电话:86686897;市征办举报电话:8776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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