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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除“四害”,我们该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05:42  深圳晚报

  

灭除“四害”,我们该怎么办?

  上周,本报集中火力,从老鼠到蟑螂,从蚊子到白蚁,对横行深圳的“四害”及其他有害生物,进行了全方位的猛烈“扫射”,引发了市民对除“四害”的强烈关注。是什么原因导致“四害”在深圳为害如此之深?“四害”还要在深圳横行多久?本报今天继续为您进行深度探讨。

  气候条件:

  四季温暖注定“虫害”多

  麻雀曾被误作“四害”而遭到消灭,后来“平反”之后,由“臭虫”代替,再后来,“臭虫”又被“蟑螂”代替。今天我们所说的“四害”,是指苍蝇、蚊子、老鼠、蟑螂。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年上半年媒介生物监测结果显示,“四害”中的成蚊、蝇类、蟑螂的密度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只有鼠类平均捕获率下降,但仍属较高密度。

  除了这“四害”,在深圳还活跃着不少其他有害生物,如白蚁,在深圳的危害极大。再如蠓,俗称“小咬”,小不点的虫子,咬起人来一点也不含糊。其他还有红火蚁、螨虫、蚋等,也时有伤人传闻。

  深圳“虫害”多,与气候特点有着密切关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病媒防制科主任张韶华表示:“深圳一年四季较为温暖,雨水较多,山林复杂,这样的气候条件特别适宜虫害滋生。”

  社会发展:

  城市垃圾助长“虫害”剧增

  如果说湿热的气候为虫害提供了天然的生存条件,那么社会的发展也给虫害的扩张提供了便利。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人口总量和人口密度都在急剧增加,这些与人类相伴而生的虫害,也在急剧增加。

  好吃的东西多了,还乱扔垃圾,这就给了老鼠、蟑螂丰富的食物来源。城市垃圾,已经成为“四害”的重要产生源。记者在上周的关注报道中曾经写到城中村老鼠、蟑螂多的现象,说明虫害滋生,与垃圾乱扔、不及时清理,有着极大关系。

  招来了“四害”,却不为除害出力,社会责任在灭除“四害”的过程中也有所缺失。一些餐馆是“四害”的重灾区,但是这些餐馆连每个月100元的消杀费也不肯出,致使厨房仓库老鼠蟑螂满地乱跑,卫生安全隐患极大。

  技术条件:

  抗药性让“四害”百毒不侵?

  在杀灭“四害”的过程中,抗药性成了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使人类控制“四害”遭遇技术难题。

  “敌敌畏、有机磷等这些常用的杀虫剂,现在害虫都对之产生了抗药性,灭杀效果差。”张韶华主任表示,抗药性越强,使用的杀虫剂量就越大,产生的后果不仅仅是灭杀成本上升的问题,更严重的是环境污染。

  据了解,去年,广东省和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清水河垃圾填埋场监测发现,蝇类的抗药性上升了1000倍!即以前用1公斤药水达到的灭杀效果,现在要用1000公斤药水才能达到。

  “中国的灭鼠技术近20年没有明显提高,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老办法。”广州昆虫研究所退休研究员王耀培表示,应加紧研究新办法,提高不用药物灭鼠的效果,如器械灭鼠。

  广东省唯一的鼠类研究机构——湛江鼠类防治研究所副教授欧汉标指出,抗药性的形成主要是同一种药物使用频率高的结果,这种抗药性具有遗传性,若干年后害虫子孙就形成了抗药性。欧汉标提出的解决的办法是药物轮换使用,可以在第一代抗凝血药物和第二代之间轮换,还可以在第一代抗凝血性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轮换。

  行业竞争:

  无序竞争防治形同虚设?

  目前,近300家专业消杀公司是深圳除“四害”的主力军。而在消杀行业,无序的恶性竞争,使得全市消杀的成果大打折扣。

  目前我市消杀收费标准是物价部门1997年制定的,沿用至今已有10多年了。“10多年里,药物、人工、管理成本不断增加,如果按照1997年定的标准收费,消杀就变得不可持续了。”深圳市胜隆虫害防治有限公司总经理聂志谋表示。

  收费标准低,还有人乱叫价。在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有一个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会员单位不得以低于中标价格的八折收费,但是非会员单位就无法约束了。就拿目前泛滥成灾的白蚁来说吧,规定白蚁灭杀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3元,但是有的“游击队”出价到三四毛钱一平方米。

  低价抢到的消杀生意怎么做?“几毛钱,喷自来水都不够啊!”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顾问高道蓉教授说,于是有的防治公司用臭水加酱油配置成所谓的药水,效果可想而知。

  制度保障:

  亟须立法开展“除四害”

  深圳的“除四害”工作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在建市之初,我市“除四害”主要以群众性运动为主,人人动手,灭杀“四害”。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随着专业防治公司的纷纷成立,“除四害”工作从阶段性、突击性的群众运动模式变成以专业防治队伍为主的常态机制。进入21世纪,随着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成立,我市“除四害”工作逐渐形成政府主管、协会自治的局面。

  “发展到现在,除‘四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渐显,虫媒传染病在我市呈逐渐高发态势,原来建立的制度和推动的改革遇到了困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欧扬表示,国家长期以群众性运动为主开展除四害工作,却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爱卫工作的开展,广东省虽然制定了《除“四害”管理规定》,但是没有配套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比如,不做,或者做得不好,怎么处罚,罚多少?这些都没有法律支持。

  在立法迟迟不见推动的情况下,爱卫工作需要重新审视群众运动。欧扬表示,将来我市爱卫工作要走日常专业防治与群众突击运动相结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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