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自2009年11月1日8时起,广东对包括京珠北、京珠南、清连高速等在内的联网收费粤北区域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记重收费,以期通过经济手段减少超载行为。
记重收费后,对于轻载(空载)的重型货车按现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降低一个车型收费标准收费;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30%)的货车按现行公路收费标准收费;超载30%以上的,每超限1%,应缴通行费在现行标准下增加4%。
据广东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主任介绍,从整年情况看,如果不超载,车辆的通行费将会有5%左右的幅度下降。此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时,不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须按正常货车进行记重收费。如对现场称重结果有异议,可在先缴通行费后向广东省质监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