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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一官员强奸少女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05:42  深圳晚报

  本报综合报道 10月29日,浙江省苍南县法院一审判决强奸未满14周岁少女的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有期徒刑8年,同案的苍南广播电视台驾驶员周世昌也因犯强奸罪被判4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2日,王加敏与周世昌等人将未满14周岁的少女刘某某和不到18周岁的王某某接去唱歌喝酒。当晚,王加敏将刘某某拉至酒店一房间卫生间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周世昌欲强奸王某某,但终因王某某强力反抗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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